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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大力推进枢纽建设 我国物流行业或将迎来快速发展
2020-07-10 10:31:49 来源: 未知 作者: 未知

文章摘要 / summary

发改委与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实施意见》文件,并且表示将在近期研究制定2021-2025年国家物流枢纽建设的实施方案,加快构建国家物流枢纽网络的基本框架,降低成本,推进物流枢纽建设。
      近日,发改委在其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指出,目前我国物流业集中度较低,中小微企业数量多、比重大,其建设成本大,面临较大困难。针对上述问题,发改委与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实施意见》文件,并且表示将在近期研究制定2021-2025年国家物流枢纽建设的实施方案,加快构建国家物流枢纽网络的基本框架,降低成本,推进物流枢纽建设。

《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实施意见》

主要意见

内容

解决“审批难

有关部门将优化大件运输跨省并联的许可服务,深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和制度化,对不合理或者是不能适应监管需要的海运、通关环节审批管理事项和监管证件,按规定予以取消或是退出口岸验核。

解决“通行难”

放宽标准化轻微型配送车辆的通行限制,对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给予更多的通行便利。

解决“用地难”

落实好大宗商品仓储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的政策;支持利用铁路、划拨用地等存量土地建设物流设施;对提高自有工业用地或者是仓储用地利用率、容积率,并用于物流设施建设的,不再征收土地价款。

解决“融资难

提出鼓励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依托核心企业加强对上下游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充分发挥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的作用,推广“信易贷”的模式。

解决物流信息成本问题

降低货车定位信息成本,减轻公路、货运企业的经营负担。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目前,我国已设立23个物流枢纽,区域、类型分布相对均衡,涵盖陆港型、空港型、港口型、生产服务型、商贸服务型、陆上边境口岸型等6种类型。

我国物流枢纽建设名单

所在地区

物流枢纽名称

天津市.

天津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

山西省

太原陆港型(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

内蒙古自治区

乌兰察布一二连洁特陆港型(陆上边境口岸型)国家物流枢纽

辽宁省

营口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

上海市

上海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

江苏省

南京港口型(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

浙江省

金华(义乌)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

江西省

赣州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

山东省

临沂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

河南省

郑州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

湖北省

宜昌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

湖南省

长沙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

广东省

广州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

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

重庆市

重庆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

四川省

成都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

陕西省

西安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

甘肃省

兰州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

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

宁波市、舟山市

宁波-舟山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

厦门市

厦门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

青岛市

青岛生产服务型(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

深圳市

深圳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我国各地区物流枢纽建设情况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下一步,国家发改委还将与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政策文件,推动物流业、制造业深度融合、创新发展。在国家出台政策大力推进物流枢纽建设下,我国物流行业或将迎来快速发展。(sh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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